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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|家长打孩子,是“天经地义”还是家庭暴力?
【特别说明】
本系列文章为杜芹家族律师团队独家原创案例分析。我们选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,有代表性地为您呈现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例的法律适用,还原裁判原貌,解读家事法律问题。
作者:杜芹家族律师团队
执笔:陈希
时间:2020年12月24日
基本案情
申请人李某(女)与被申请人唐某于2008年协议离婚,二人的儿子唐小某归唐某抚养。 自2012年以来,父亲唐某多次对年幼的唐小某拳打脚踢,致唐小某全身多处经常出现瘀伤、淤血等痕迹,甚至一度萌生跳楼轻生的想法。母亲李某得知后规劝唐某不要再打孩子,唐某不听,反而威胁李某,对唐小某打骂更甚,且要求唐小某不得将被打之事告诉外人,否则将遭受更严厉的责打。受理结果
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: 一、禁止唐某对李某、唐小某实施谩骂、侮辱、威胁、殴打; 二、中止唐某对唐小某行使监护权和探视权。杜芹家族律师团队-律师评析
一、家长打孩子,是教育孩子还是家庭暴力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(以下称“《反家暴法》”)第二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”显然,孩子属于家庭中的一员,孩子被父母经常性地殴打、谩骂,限制人身自由,当然属于家庭暴力。 关于这一问题,更多的疑惑来自于,我国历来有“严父孝子”的传统,孩子不听话,我就打两下,还会犯法吗? 回到案例,“父亲唐某多次殴打唐小某,致唐小某全身多处经常出现瘀伤、淤血等被打痕迹,甚至一度萌生跳楼轻生的想法”“唐某经规劝后仍未停止施暴”,可见,唐某的施暴行为对唐小某伤害很大,且具有持续性,并造成身体受伤、抑郁症等严重后果。《反家暴法》所制止的,是通过打骂等行为对未成年家庭成员所造成的重大身心伤害,防止弱小的孩子经受不可承受之重,乃至对其一生造成负面影响。至于施暴者的动机,是极端的“三天不打,上房揭瓦”落后教育观念的奉行者,还是在欺辱孩子的过程中,不自知地释放内心的恶,并不影响家暴行为的定性。二、孩子被家暴,应怎样救济? 被家暴了,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这个很多人都知道。但如果被施暴者尚属未成年的孩子,这一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。 第一个问题,由谁来申请保护令? 在本案中,是母亲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不管父母的婚姻关系如何,父母对孩子都具有监护义务。所以,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,在面对孩子被施暴时,绝不能袖手旁观,必须站出来制止和保护。同时,为了能真正保护好孩子,从源头上折断伸向孩子的暴力之手,要向法院起诉,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,让施暴者彻底远离孩子的日常生活。 如因各种原因孩子的父母未能申请保护令,社区基层组织如妇联、街道办、学校等机构亦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。 第二个问题,如何申请保护令? 注意收集施暴相关证据,如伤情照片、报警记录、医院诊断、证人证言等,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。
每一个当下,都对应着一个未来。孩子每个成长的时刻,都是父母最好的机会,凭借自身的施教与影响,去潜移默化改写孩子的未来。 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、快乐生活、完整人格,为人父母的努力方向,不仅是给孩子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,更重要的是给孩子正确的心态、愉悦的氛围、宽容的土壤,让小树苗健康成长为参天大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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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芹家族律师团队
杜芹家族律师团队,深圳地区第一支只办理家事业务的律师团队。专注家事和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逾10年,承办家事案件和项目超过1000宗,多宗案例为业界首例、获评典型示范案例、经典维权案例。团队创始人和首席律师杜芹,是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、盈科律所全球总部合伙人、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、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、幸福加遗嘱库创始人、深广电《第一现场》常驻点评嘉宾。团队办案风格刚柔并济、情理法交融,超强斡旋谈判能力,深谙家企财错综关系,洞见争端根源,前瞻家族隐忧,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婚姻、继承等跨境家族法律服务。(注明:本文章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建议,任何个案,敬请联系律师提供专业意见。文章为本团队原创,欢迎转载、分享。转载如需授权,请联系小编【微信号:well_apple】。转载时,请在文章开头以显眼方式注明作者及出处,谢谢配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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